资讯
证监会发文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互联网平台转接合作
📋总体概括
证监会以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形式,对证券基金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提供转接渠道的合作下发新要求,这是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细化落地。要求机构建立事前评估机制,并持续跟踪第三方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监管部门还将此类合作纳入日常监管关注事项,对高风险类合作启动现场检查程序,发现违法违规将依法处置。这意味着券商基金借道互联网平台引流展业的通道将被戴上更严的合规紧箍,流量合作的灰色空间正在收窄。
⚡关键信息
- ▸证监会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转接渠道合作
- ▸通报是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细化要求
- ▸要求机构建立事前评估机制,持续跟踪第三方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
- ▸相关合作被纳入日常监管关注事项,高风险类合作将启动现场检查程序
🔥犀利点评
互联网平台给券商基金导流的生意火了几年,但监管一直没跟上,这次算是补上了制度缺口。事前评估加持续跟踪加现场检查,三板斧直指平台转接业务的合规黑洞——毕竟流量方强势、金融机构弱势,为抢客户什么都敢答应。后续要盯的是执行力度:日常监管关注是软约束,现场检查才见真章。金融营销的流量入口管制只会更紧,靠平台躺赢获客的好日子到头了。
📰 相关资讯(与本文相关的其他资讯)
本文由本站自动聚合,以下为原始来源:前往 36氪快讯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