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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今日起就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高速到期后养护收费将首次入法
📋总体概括
交通运输部9月7日起就《公路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0月7日。现行公路法自1998年施行已运行28年,本次以「打补丁」方式小切口修法,首次明确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后的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到期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养护,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财政能保障的路段不再收费。早期建成高速陆续到期、养护资金面临断档,是此次修法的直接动因。
⚡关键信息
- ▸交通运输部9月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10月7日截止,可通过网站、邮件、信件反馈。
- ▸现行公路法1998年1月1日施行,运行28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公路发展需求。
- ▸草案首次明确收费期满后高速由政府统一管理,可继续收通行费用于养护,收费需省级政府批准。
- ▸收费标准审批权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上调至省级人民政府,强化审批层级。
- ▸纳入市政管理养护或财政能保障的路段不再收费。
🔥犀利点评
说白了就是「收费永久化」入法。早期高速到期免费曾是公众的朴素期待,如今修法直接写明到期后还能继续收费,只是用途限定为养护。逻辑上没错——车流量大、路面老化,不收钱确实养不起;但危险在于「根据实际需要」四个字弹性极大,且审批权又握在利益关联的地方政府手里,缺独立审计和退出机制。打补丁可以,补丁背后必须有账本公开,否则养护收费就是无限期收费的体面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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