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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新规落地!“资本实力”与“业务复杂度、风险外溢程度”挂钩
📋总体概括
9月11日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系2014年颁布、2017与2019年两改后再度更新。新《办法》共85条、分7章,核心变化包括:将业务划分为基础类(境内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与交易类(做市、资管、衍生品交易),并按业务档次设置阶梯注册资本门槛——设立需1亿元、两种基础类2亿元、一种交易类5亿元、两种及以上交易类10亿元,实现资本实力与业务复杂度、风险外溢程度挂钩。
⚡关键信息
- ▸证监会9月11日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新办法共85条、分7章,并同步发布实施公告
- ▸业务被分为基础类(境内期货经纪、交易咨询)与交易类(做市、资管、衍生品交易)两大类
- ▸注册资本实行阶梯要求:设立1亿元,两种基础类业务2亿元,一种交易类5亿元,两种及以上交易类10亿元
- ▸修订目的为补齐制度短板、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公司治理内控及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
- ▸这是该《办法》自2014年颁布、2017年和2019年两次修改后的又一次系统性调整
🔥犀利点评
这次修订本质上是给期货业分层划线:想玩衍生品、做市这类高风险业务,先拿真金白银说话。1亿到10亿的门槛梯度看似温和,实则是行业洗牌信号——中小期货公司要么扎根经纪业务赚辛苦钱,要么增资上桌玩大的,中间态将越来越难。监管把风险外溢和资本挂钩的思路是对的,但资本充足不等于风控到位,后续配套的准入审批尺度才是真正的胜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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