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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醉驾致夫妻身亡,死者家属申请复核:对方醉驾且不开灯超速,为何让我父母承担次责
📋总体概括
山西临汾蒲县薛关镇政府公职人员杜某某于8月13日晚醉酒驾车,在未开灯光且超速状态下撞击推人力车过国道的张氏夫妻,致53岁妻子当场死亡、57岁丈夫送医后死亡。然而交管部门8月22日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承担次要责任,理由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死者家属不服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当地镇政府确认杜某某系普通干部,已被刑事拘留,并组建协调小组处理民事赔偿。
⚡关键信息
- ▸8月13日22时24分许,蒲县薛关镇政府干部杜某某醉酒驾车,撞死推人力车过国道的五旬夫妻二人
- ▸家属指控行为人还存在夜间未开启车灯且超速行驶等多项严重违法情节
- ▸交管部门认定死者负次要责任,依据为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家属已于9月前就事故认定书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质疑责任划分逻辑
- ▸涉事公职人员已被刑拘,镇政府组成协调小组介入民事赔偿沟通
🔥犀利点评
醉驾、不开灯、超速三宗罪叠加,撞死了人却还能给死者分个次责,这样的认定书无异于往家属伤口上撒盐。「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表述在夜间面对一辆不开灯的醉驾车时几乎是无解的——要求的注意义务超出了正常人的能力范围。事故认定虽属技术判断,但涉及公职人员时更需程序透明、说理充分,否则极易被解读为官官相护。复核是第一步,若结果仍难服众,检察机关和上级交管部门应主动介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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